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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天又變冷了,氣象預報說這個禮拜會忽冷忽熱的度過,不愧是春天後母面。我走在車水馬龍的街路,強力刮著的風讓頭髮不斷鞭打著我的臉,眼睛很癢,紅紅腫腫的,冷冽又不乾淨的空氣讓我的鼻腔又乾又刺,黏踢踢的鼻涕讓我的腦袋都不清楚了。

  今天得到了一份兼職的工作,但賺不了足夠生活的錢。在台北一個人的生活,沒有家累,一個月要多少錢才得以過活?

  首先是生活的基本支出,第一個是房租,外地來的人必備的開銷,以我為例的話加上水電約是7000元。

  再來是餐費,以往是一天200塊,30天就是6000元。但現在大多數是自炊,大概可以再節省1000元。

  交通費,捷運、公車、火車,大約是2000元。

  到此已經14000了,以兼職133的時薪我必須工作106個小時。

  還有很多生活用品的開銷,衛生紙、垃圾袋、洗衣精、洗髮精、瓦斯費、保養品 …等等,不常花費卻仍是生活中的部份開銷,而直到現在還沒算入休閒娛樂的費用。

  要多少錢才能過活?我也不曉得,而且我只是隨意估了一下,以上的數字全部都可以被推翻。

  我自己想過怎樣的生活呢?

  我也不曉得,如果可以整天在家裡看電影看小說看劇就能夠生活,偶爾再和朋友出去小聚一下,再偶爾外出去旅行,如果只有這樣的話,大概是不可能的事情。需要產出到什麼地步才能夠悠閒的生活呢?要到什麼樣的地步,才能夠沒有負擔呢?

  因為在呼吸,心臟還在跳動,所以活著,是誰給我這個選擇權?我在成形之前是親自決策要來到這個世界上的嗎?還是直接被踹進媽媽的子宮中著床呢?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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